根据《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和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补助2个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赣农规字【2022】25号)和《吉安市农业农村局、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吉市农字【2022】51号),通过养殖企业申报并签署稳产保供承诺书后,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财政局及养殖企业(场)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三家共同进行了现场核验,现就2022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予以公示,公示内容见附件,本公示期为4天,公示时间:2022年5月11日—2022年5月14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,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周志民13970468830。
附件 :2022年吉水县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申报核定信息汇总表.xls
吉水县农业农村局
2022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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