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号
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,于2022年4月28日决定任命:
杨 哲同志为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;
康 安同志为吉水县财政局局长;
戴 磊同志为吉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;
肖建军同志为吉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;
孔令云同志为吉水县林业局局长;
李小毛同志为吉水县统计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杨 哲同志的吉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;
戴 磊同志的吉水县林业局局长职务;
江善锦同志的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;
阮元生同志的吉水县财政局局长职务;
周小荣同志的吉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;
李忠庚同志的吉水县统计局局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2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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